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陕西省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省将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到203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接近70%。
全面实现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事项“跨省通办”
我省将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现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通迁。
充分发挥居住证实际持有时间省内互认政策效用。制定合法稳定租赁住房落户政策实施细则,在街道社区设立公共户口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现户口迁移业务和开具户籍类证明事项“跨省通办”。完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陕西电子居住证”办理流程。
扩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范围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范围,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一证通”。
到203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70%。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支持开展订单式用工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动态优化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健全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制度。
持续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秦云就业”掌上服务业务覆盖面,深化苏陕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到2030年,新增公共实训基地10个以上,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按照编制标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应保尽保。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持续健全保障性住房“1+N”政策体系,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方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以需定购,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中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加快培育现代化西安都市圈
启动实施西安地铁四期规划。推动都市圈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和“四网融合”发展,逐步实现“零距离换乘”和一体化服务。加快西安城市环线、都市圈环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优化完善高快路网和城市道路体系。
健全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深入实施西安都市圈建设三年行动,推动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
聚焦西安“两个中心”建设,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国家开放创新试验区和国家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加快西安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立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一般性产业迁移“两张清单”,完善产业协作模式,加快西安高新区-西咸新区-咸阳高新区-兴平-武功-杨凌科创走廊建设。发展飞地经济,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记者 马昭)